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本科生校内选专业的规定


 为贯彻我校“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勤奋学习的良好环境,根据《东华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东华大学本科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本科生校内选专业的规定。

一、选专业基本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在读大一、大二本科生,在选专业所在教学年度无不及格课程者,均可参加本次选专业申请,以下情形者除外:

    1. 选专业所在学年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者;

    2. 非艺术类和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相选专业;

    3. 中外合作类专业和一般专业间不能互相选专业;

    4. 入学时由生源地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外语类专业学生不能选择其他非外语类专业;

    5. 在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本科生,包括:东华大学在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录取的插班生等。

二、跨学院选专业(大类)规定与程序

1. 学校公布选专业(大类)名额

 为保证培养质量,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向全校学生公布本年度各学院的选专业(大类)名额。

2. 选专业(大类)程序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登录东华大学信息门户,进入“新教务系统”,点击“选专业报名”,在“选专业报名”中选择相应类别的报名入口,进行跨学院选专业申请。

 申请拟转入专业(大类)人数小于等于该专业(大类)转入计划数时,免除转专业测试,直接入选拟录取学生名单;

 申请拟转入专业(大类)人数大于转入计划数的专业,采取面试的方式,从中选拔最适合的学生。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办理选专业(大类)手续。

三、学院内部选专业(大类)的规定与程序

1.学院公布院内转专业名额

2. 在符合学校选专业(大类)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各个专业的名额和学生志愿,按评优绩点排序,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并拟录取院内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办理选专业(大类)手续。

四、其他

 转专业后学分认定按照实质等效的原则,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教学院长、系主任组成的选专业工作小组。具体细则,见当年教务处有关通知及当年学院选拨方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521